简洁的名称对于互联网品牌来说,比对网络外的品牌来说更为重要。因为用户通常需要在电脑上键入你的品牌名或者网址,所以一个简短和易拼写的命名更容易让用户记住和使用。
(5)名称最好能提示所属品类。 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品牌在虚拟空间的推广中应是非常具有优势的,快节奏和信息过量是网络空间信息传播的特征,一个能进一步提示所属品类的品牌名称,无疑向消费者提供了关于品牌更进一步的线索,引导消费者进行品牌识别与选择。
(6)名称应该具有独特性,与众不同。 名称应尽可能保持独一无二,不只是在同行业里,这个原则应扩大到全部商业世界,重复的品牌名会给品牌识别带来麻烦,这是所有的互联网品牌名应避免的。使用第4条原则对于实现品牌名称的独一无二会有一些效果。
(7)名称应该具有亲和力,有利于口碑传播。 口碑传播是所有传播方式中最有效的。尤其是在更具交互性和开放性的网络空间,消费者对品牌的影响力日益增强,口碑传播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给品牌取个易于具有亲和力、易于为大众所接受、易于口碑传播的名字将更加有利于品牌的传播。
(8)可以尝试让名称具有突出的特色,产生震撼的效果。
要想使消费者记住你的互联网品牌,就要让品牌名称有震撼力。
在互联网空间,最佳品牌战略之一,就是立刻把有震撼力的名称同所在的品类和优点同时锁定在一起。比如亚马逊网站(Amazon.com)推广自己是“全球最大的书店”,这个战略从多个层面发挥了效用。亚马逊河是全球最大的河流,“最大的书店”的类比使亚马逊网站更容易被记住。
除了上述的品牌命名原则之外,企业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讲究品牌命名的国际性,注意不要与地域文化相冲突。
网络导致了国际商务往来越来越频繁,品牌在命名时就不仅只考虑适应本国市场,还要考虑即将面临的国际市场,适应品牌的国际化发展,特别是品牌主要面向的不同地域的市场。了解当地的环境和风土人情,避免与当地文化冲突。 (2)注意品牌命名的审美,不要取缺乏美感的品牌名称。
名称应给予消费者愉悦、美好的联想。名称应力求具有独特的个性与风格,不易混淆,这样有利于发挥品牌独到的魅力,给消费者鲜明的印象和感受,经久难忘。许多品牌为了追求独特创新,起缺乏美感的名字,甚至取怪名,这种现象在网络上也很多见,不仅有哗众取宠之嫌,有的还不文明,甚至违反商标法,导致品牌商标得不到法律保护,损害企业形象,且很难给公众留下良好的印象。
另外,不同的时代人们有着不同的审美观念和审美准则,人们的审美与所处的时代紧密相联,因此,一个好的品牌也应与时代合拍,体现与进俱进的审美观,从而带给人们美好的品牌名称体验。
(3)从品牌保护的角度,思考品牌的命名。
这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是,一方面,品牌命名不要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另一方面,企业应从品牌保护的角度来思考品牌的命名,使品牌的名称可以申请并受到法律的保护,这对品牌的发展至关重要。
关于URL命名(域名选择策略)
由于目前国际通用的www的域名大多是英文字母的形式,因此,对中文网站来讲,还需要对网站的URL进行命名,一般来说,URL名称和网站名或品牌名称是一致的,采用网站名或品牌名的拼音、英文直译或缩写。比如,百度(www.baidu.com)采用了网站名的拼音,联想(www.lenovo.com.cn)、海尔(www.haier.com)直接采用了品牌名,世界经理人(www.icxo.com)采用了网站名的英文缩写等等,这种命名方式是最佳方式;也有的网站为其URL设计一个跟业务相关的英文字符或中文拼音,这种形式也是可取的。URL命名最好不要与网站名或品牌名隔离开来,很多网站的URL与其品牌或网站名大相径庭,这给网友识记其域名造成了困难,这不是我们进行网上品牌推广想要的结果,最好的办法是让URL与网站名或品牌名产生某种联系或联想,这样,用户在第一次登陆之后会很容易记住该品牌的域名。
很多公司在使用国际域名还是国内域名的问题上犹豫不决,其实所谓国际域名和国内域名的使用对品牌推广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一个应该注意的区别是,国际域名(比如.com)比较简短,而国内域名(比如.com.cn)多了国家的标识,对于品牌的区域识别比较有帮助。比如也有很多的跨国公司为其在中国的网站URL命名为.com.cn,作为其本地化或区域化政策的一部分,这和GOOGLE为了实施本地化品牌策略,为其网站取中文名“谷歌”是一个道理。
域名在互联网上可以说是企业形象的化身,是在虚拟的网上市场环境中商业活动的标识。所以,必须将域名作为一种商业资源来管理和使用。因此,域名命名时还必须考虑到域名的商标资源特性:
(1)域名的选择需与企业已有的商标或品牌名称保持相关性; (2)域名应尽可能简单易用; (3)域名的保护性申请; 由于域名命名的限制和申请广泛;极易出现类似域名的现象,减弱域名的识别和独占性,导致品牌识别受到影响,因此,企业一般要同时申请多个类似的相关域名以保护品牌资源不受侵害。 |